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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度未缴会费单位处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5-12-29       访问量:1200

关于对2015年度未缴会费单位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惠州市环境清洁行业协会章程第三章第14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行业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行业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根据以上章程条款,至2015年12月经多次催缴仍未缴纳2015年度(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会费的单位,视为其自动退会,同时自动取消该会员单位在协会内的相关职务。

自动退会会员单位名单现公布如下:

惠州市誉凰实业有限公司

惠州市惠城区美力园林机械设备商行

惠州市维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武汉市邦路洁清洁设备有限公司

惠州市辉盈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以上单位自2015年11月起视为非会员单位,其单位所持有的协会相关证照一并视为无效,公示后该单位以协会名义从事的各项事务均与协会无关。以上单位如有意愿重新入会,请按协会章程重新办理相关入会手续,申请并经过理事会同意后以会员身份重新入会。

特此公告。


惠州市环境清洁行业协会

2015年12月29日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国商大厦A栋20楼E

电话:0752-28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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