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五一行业劳动模范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行业内广大员工爱岗敬业、团结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做劳模”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由协会举办“惠州市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五一行业劳动模范”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办法下发,请遵照执行。
一、活动目的
鼓励在行业内勤劳奋进、积极进取的优秀劳动模范,为有力促进行业良好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条件及标准
1、工作年限:在会员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
2、工作态度: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认真细致、积极主动;
3、业务素质:工作责任心强,个人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工作效率高,做事情讲究方法。
4、工作能力:工作执行能力强,处理问题灵活,表达沟通能强
5、团队意识:与同事相处融洽,乐于助人,团结友爱。
6、每个有效会员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待定)
四、参评对象
有效会员单位内部员工
五、获奖标准
获奖者由协会颁发“五一行业劳动模范”证书。
六、评选流程
评选分两个步骤进行,4月10日至4月20日(节假日除外),各会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申报“五一行业劳动模范”的候选人进行内部考核,填好申报表,并在4月20日17:30前交到协会秘书处(逾期不再受理),每个有效会员单位推荐1-2名劳模候选人。
4月21日至4月25日,协会评选委员会根据各会员单位申报的劳模候选人申请表内容进行评选,得出最终的劳动模范人员名单,并在协会官网公示。
(本次活动最终解析权归协会秘书处)
惠州市环境卫生行业协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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